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2024-2025年度生产运行辅助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 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危险废物处置中心2024-2025年度生产运行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焚烧车间生产辅助服务、物化水处理车间生产辅助服务、危废库房生产辅助服务、固化填埋车间生产辅助服务、刚性填埋场生产辅助服务、综合利用车间劳务辅助服务、保洁辅助服务、绿化管养服务及其他临时性服务等,比选控制价为3255293.12元(含税6%),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暂定1年,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3 服务地点:(1)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一、二期(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万兴社区2组88号);
(2)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三期(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松桥村10组66号)。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其他: /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 ;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注:例如要求、2022、2023年无连续亏损,比选申请人2021、2022亏损或2022、2023或2021、2022、2023亏损,均不符合财务要求。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固废处置或垃圾焚烧电厂或水务或环保或石油或化工或危险品或化学品行业中任一个的厂区内生产类服务(或劳务)外包服务业绩 ;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 / 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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