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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晋州市二级消防站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2024-05-24
招标公告名称: 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晋州市二级消防站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522891003001
招标内容:

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晋州市二级消防站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晋州市二级消防站工程设计 已由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晋行审投资〔2024〕0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晋州市二级消防站工程设计;2.1.2建设地点:位于晋州市总十庄镇马坊头村,马坊头村与河头村之间,衡井线以北;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3000m2 ,地上总建筑面积2198.31m2。其中:综合楼2175.57m2、传达室22.74m2 、训练塔36m2 、消防水池156.66m2,内部绿化2113m2。2.1.4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及其相关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醒: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设计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设计方案部分内容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暗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1】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投标活动。监督单位:晋州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24 00:00 至 2024-05-3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涛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晋州市向阳街12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向阳街与滨河路交叉口北行50米路西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董莎

联系人: 黄沿
电话:

0311-84321950

电话: 0311-843345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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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bta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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