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4-453634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1,490,0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4-08-22 10:26:38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英哲 13848934567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内政采计划[2024]20920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报价要求(一)报价须知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采购人联系方式:刘英哲 13848934567
三、成交原则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编号 | 项目需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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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本项目基本情况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审判法庭及附属设施采购预算149 万元。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坐落于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与建国路交汇处;原办公大楼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新建审判法庭及附属设施地上4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00 平方米。二、服务内容 负责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的保洁服务、秩序维护、绿化养护、会议服务、餐饮管理服务。(一)项目经理人员配备:1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专职人员,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年龄 40岁以下,有3年以上同等职务的经验。(二)保洁服务人员配备:9人,50周岁以下。环境卫生服务内容:室内:楼梯、楼梯扶手、开关、消防栓箱、通道、走廊、地面、台面、大厅、所有审判法庭、大厅门玻璃、卫生间、台阶、主副楼地下车库、法警训练基地及其他健身场馆等公共部位(不包括楼体2米以上的墙面、玻璃窗、玻璃幕墙、楼外立面的清洁)进行清洁,并负责将垃圾废弃物清理送至楼外垃圾集放地。室外:整个院落的环境卫生(包括车场、绿化带、台阶卫生),下雪天气,及时清理积雪。(三)秩序维护人员配备:6人,男,高中以上学历,50 周岁以下。秩序维护内容:大门岗值守、办公楼及审判大楼门岗值守,外来人员车辆的记录,邮件收取等。 (四)绿化养护人员配备:1人,年龄 50岁以下,身体健康,需掌握基本园林养护的技能,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绿化养护内容:负责院内绿植养护工作。(五)会议服务人员配备:2人,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会议服务内容:承担会议服务工作,提供会议预定、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会议室清洁服务,做好会议室的统筹和安排工作(会议服务人员负责干警制服清洗服务工作)。(六)餐饮管理服务人员配备:6人,年龄50 岁以下,须有健康证,责任心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餐饮管理服务内容:机关餐厅属于服务型餐厅,提供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每日用餐人数预计约200人)普通早、中餐和加班工作人员及部分公务接待用餐,负责餐厅人员的人工费用、日常采购、菜品加工服务及账目管理。 三、委托服务质量标准 (一)环境卫生服务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保证步梯、走廊、会议室、卫生间、饮水机干净整洁,目视无异物、污渍;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留废弃物;卫生间无异味。(二)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建立办公楼传达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对报刊、杂志、书信邮件等接收登记、分拣,确保及时准确无遗漏;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三)保洁、秩序维护人员统一着装,干净整洁,挂牌上岗,语言文明,热情服务。(四)遵守法院各项制度,服从法院管理,严守工作纪律。(五)人员定期培训,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 | 项 |
编号 | 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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